港口和船舶岸電改造管理辦法
2019年12月24日交通運輸部公布《港口和船舶岸電管理辦法》(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,提出加強船舶靠港期間大氣污染防治,支持碼頭岸電設施改造和船舶受電設施安裝,鼓勵有關單位對使用岸電的船舶實施優(yōu)先靠泊、減免岸電服務費、優(yōu)先過閘或者優(yōu)先通行等措施。 船舶靠港期間使用岸電,可有效減少硫氧化物、氮氧化物、顆粒物等大氣污染物。在碼頭適用范圍方面,《辦法》明確,碼頭工程項目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(guī)和強制性標準等要求,對新建、改建、擴建碼頭工程(油氣化工碼頭除外)同步設計、建設岸電設施。港口經(jīng)營人應當按照法律法規(guī)、強制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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